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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工作汇报

编辑日期:2018年6月工作汇报  阅读次数:911

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工作汇报

 

2018年614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综治、司法、卫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医调委自身的努力,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规避医疗差错,防范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为患方解决投诉难,解决诉求难,为医生患者创造平安医院和谐就医环境做了一定的工作。

医调委成立四年多来是不平凡的四年,是艰苦创业、建章立制,摸索中奋力前行的四年,医调委的全体人员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付出了牺牲个人利益的代价,由提包调解到有总部、有办事处,有专职调解员队伍,由单一医学专家发展成即有医学又有法学专家的团队,由不规范变为规范,法律文书由医患双方承认到司法确认,案件质量发生了质的飞跃,由人民调解转变为人民调解、依法调解并行,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学法用法已形成常态,应用法律条款提高我们自身的能力,已成为惯性思维。经过四年实践和探索,初步形成了医调委的理论和实践,创造性地形成了我们的运行模式,即“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司法、卫计、公安、法院、保险等),两会合一(人民调解委员会、鉴定调解协会),调鉴一体,自主运行的鄂尔多斯新模式”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政府重视,主管部门支持,相关部门配合,旗区卫计局医调委,各医疗机构重视的结果,也是我们医调委全体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

  一、总结四年多的工作:

   1、2013109日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鄂尔多斯市的医调委由过去提包调解鉴定机构变成了有人员、有制度、有规矩、有场所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

   2、建章立制定规矩

   四年多来共下达了:(1)医调委医疗纠纷受理范围,(2)医调委医疗纠纷调解指南,(3)调解员廉洁自律制度,(4)调解员回避制度,(5)调解员岗位职责,(6)调解需要提交材料清单,(7)医患双方调解申请书,(8)调解权利和义务告知书,(9)调解员回避制度,(10)调解协议书,(11)调解笔录,(12)调处意见书,(13)医疗纠纷案件专家讨论暂行办法,(14)专家咨询制度,(15)鉴定案件点评制度,(16)医责险理赔需要材料清单,(17)司法确认所需要材料清单(18)司法确认申请书,(19)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委托书(分首次、再次),(20)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2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医患双方),(2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抽取专家通知书,(23)回避专家申请书,(2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2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需提供材料清单(26)预鉴受理通知书(医患、药企),(27)职业病鉴定所提供材料清单)等等二十七项告知、制度、指南、规程、模板、清单规范了调解鉴定。

3、1)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医调委联合下发了:

鄂医调发【2013】3号文件《关于聘用人民调解员的通知》;(2)市卫生局、市医调委联合下发了:鄂卫发【2014356号文件《关于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的通知》;(3)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医调委联合下发了:鄂医调委【20134号文件《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4)市综治办、市卫生、市司法、市医调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了:鄂综治办发【20147号文件《关于印发《2014年鄂尔多斯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联动协作机制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下发了:鄂卫计发【2015520号文件《关于评选医疗纠纷调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卫计委联合下发了:鄂司发【201860号文件《关于授予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模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决定》;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卫计委、医调委联合下发了:鄂司发【201861号文件《关于表彰鄂托克旗等6个医疗纠纷调解先进集体,李剑等14名优秀调解员,石克强等5名支持医调委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4、由市医调委起草,政府法制办把关,政府常务会议

通过,市政府印发了:鄂府发【2015】175号文件《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在全区尚属首例,为医疗纠纷调解出台了区域性行政规范性文件,这一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在处理医疗纠纷上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职责,在把握处理医疗纠纷上有了政策依据。

   5、调解队伍不断壮大,医调委现有专职调解员9名,市医调委三年聘用了三批兼职调解员共计60名。

   6、2015召开了7部门(综治办、司法局、卫计委、民政、法院、公安、医调委)参与的全市医调工作大会,起到了各级重视医调工作,营造了医调氛围,扩大了医调委的影响力,推进了医调委工作,在全区尚属首例。

7、四年来分两批共表彰奖励了先进集体20名、先进个人47名,支持医调委工作先进个人5名,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调解员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医调委工作得到了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8、2015年市人民政府下达了成立鄂尔多斯市医学鉴定中心的的通知,明确了当前鉴定的五大类项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病残儿鉴定、职业病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残疾人二次鉴定),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将全市的医学鉴定归口管理。

9、医调委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

10、政府划拨了办公场所,分东胜部、康巴什部,方便了医患双方。

11、 四年多来医调委共受理医疗纠纷492起(其中涉及死亡案例105起),调解结案447起,调解率达90.8%,经医调委调解未涉及索赔案例194起,涉及索赔案例253起,占已结案件57%,患方索赔金额为1.5188亿元,实际赔付金额为3327.16万元,占索赔数额的22%,平均每起补偿13.15万元,比全国平均数15.6万元低2.45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向医调委咨询后息诉案例100余起,不包括在内。

四年多来现场协助参与处理医闹案件34起,其中包括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东胜区医院、达旗人民医院、伊旗人民医院、准旗中心医院、鄂旗妇幼保健院、乌审旗人民医院、乌审旗妇幼保健院、广厦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的医闹,最典型的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达旗人民医院的医闹,伊旗人民医院的医闹闹到了市委市政府,惊动了当时的书记白玉刚和政府市长廉素。

伊旗新元医院的医闹,患者家属准备穿着蒙古服装到市政府静坐,我们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出面化解了医闹。

     市中心医院王晨的医疗纠纷案,黑社会参与,打着记者、律师的旗号和我们正面叫板,摆了花圈,抬着棺材,拉着横幅,雇人哭丧,提出要赔偿300万元的天文数字,被我们当场戳穿。

四年多来共计受理鉴定142例,其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82例,职业病鉴定50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6例,残疾人二次鉴定4例,其中再次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为16例,经上级二次鉴定后无一例错鉴案例,有1例由首次鉴定的三级丙等转为三级乙等,有2例等级未变,责任由首次鉴定的次要责任转变为主要责任,98%维持了首次鉴定结论。

医调委的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得到了主管部门的重视,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我们第三方的受理调解即减轻了行政部门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减少了人民法院的诉讼数量,为老百姓在医疗纠纷上讨了一个说法,又为老百姓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诉求服务,也及时化解了医患矛盾纠纷的升级恶化,为平安医院建设做了一定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助推作用。

12、医调委和保险公司形成了会商制度,和自治区人保财险、市人保财险多次协商坐谈解决了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如达旗爱心医院刘佳琪医疗纠纷案(儿童臂丛神经损伤患者康复治疗后续治疗费理赔问题);达旗妇幼保健院雷梓璇医疗纠纷案(儿童视力矫正,后续治疗费理赔问题);乌审旗人民医院马玉娟医疗纠纷案(误工费和后续治疗费问题),市中心医院闫利之子医疗纠纷案(唐氏综合征患儿后续治疗费问题)等等。

13、推进了依法维权,依法调解的进程,和市法院就前置调解进行了对接,有望下半年解决,和东胜区、伊旗法院签定了司法确认,庭前调解协议书,东胜区、伊旗法院将市医调委聘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5名同志被聘为法院调解员。

 14、建立医调委自己的网站,公布了服务电话

0477-2266262,24小时服务,为医患双方提供第一时间的服务。

15、培训,市医调委每年组织旗区医院、市直医疗机构、

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均要进行一轮培训,其中今年5月19日举办了四个临床科室为主的,会期为一天的培训班(共计参会人数约200余人次),下半年还要深入基层到医院进行巡回讲解,就如何防范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四年来共计办培训班36期,参加培训人员约7000人次。

16、坚持典型调解,典型鉴定案例的点评制度,每年不

低于两次。

二、对医调委自身的要求

(一)提高调解鉴定的质量要过三关

第一关:修炼好内功,不断学习,不断向老师、同事、书本请教,去掉“大概”“可以”“应该”“好像”的不确定用语,要用“是和否”“确定”要学会应用条规说话,我们不是执法机关的法律机关,是不戴法官帽的法官,我们的文书不是法律文书的法律文书,我们同样有法律的尊严和神圣,这些工作内涵就要求我们不能有丝毫的麻糊,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我们不允许出错,我们百分之一的错对于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错,我们错不起。

第二关:要怀揣善良之心,公正之心、责任之心、担当之心,不能有私心、私欲、邪念、贪腐之心,心正则身正,身正则底气足,才能公平公正。

第三关:严格执法,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条款依法调解鉴定,结论将适用法律法规条款要明示。

(二)一转型

1、将人民调解上升为司法调解,这就是一转型,人民

调解是群众调解组织,是民间惯用的一种调解,息事,化解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但随着国家依法进程的加快,普法的推进,群众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加之人民调解缺乏法律约束力,今后人民调解之后走司法诉讼的案例也要多起来,我们医调委怎么办!

我们也要走水涨船高,你变我变的工作模式,必须将人民调解的重心转移到司法调解的路子上来,我们今年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前置调解争取年内实现,庭前调解正在实施,司法确认已成常态。

2、推进依法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融合,无论是人民调

解还是司法调解,都是殊途同归,千万不要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混为一谈,千万不要认为人民调解必须是司法调解的过度,更不要将人民调解看做是不按规矩,不按法律办事的调解,不科学、不可信,在实际工作中更多的应该是,根据当事人实际状况,依德、依情、依理,更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依据,人民调解是速调的最佳选择,司法调解是严格程序、严格条框规定的调解, 绝大多数的调解要应用人民调解快捷方便、灵活,同时也要有法定的程序和相关条款的约束,易于双方接受和司法确认。

3、对医调委、医鉴中心工作人员总的要求是做到三规

范:做到规范调解、不能感情调解;

规范鉴定、不能感情鉴定;

    规范理赔、不能感情理赔。

  三句话:为患者说话、为医院说话、为保险公司说话;

  三理解:理解患者、理解医院、理解保险公司;

  三执行:执行政策、执行标准、执行规矩;

 对员工的要求:

       作风硬、态度正;

       素质高、懂业务;

       守规矩、三满意。

 具体要求是:

      工作热情 作风正派

      服务周到 调鉴精准

 医调委、医鉴中心的立身原则:就是坚持

第三方的基本原则(这也是医调委委训)

           自愿依法、公平、公正;

           为医院排忧、为患者解难;

           考虑医方、照顾患方;

4、始终不渝的抓好三项建设(制度建设,规范建设,能力建设)。

三、今后的工作设想

1、市和旗区医调委形成联动调解机制,共同化解医疗

纠纷,形成市旗合力。

2、实现对典型纠纷案例,典型鉴定案例实行不定期点

评,以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

3、为方便医患双方,逐步推行网上预约,网上申请,

网上调解,如:微医调委或手机医调委。

4、为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调解协议书的权

威性、严肃性,司法确认的比例逐年要有所上升,达到30%—60%

5、为了维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全力推进前置调解工

作,已经和市中院进行两次座谈沟通,有望年内解决。

6、创建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建设三星级以上调解协

会,争创优秀党支部。

四、建议

1、卫计委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一些在新媒体上、

小报上出现的杂音,我们要有敏锐的政治嗅觉,不能听之任之,无动于衷,对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横加指责,我们要第一时间做出反映,及时回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的方式,一是回应记者律师,患方的一家之说,二是告知大众纠纷发生的真相,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2、主管部门要经常过问指导我们的工作,我们主动接收主管部门领导,请将医调委的工作纳入监督考核范围,将医调委纳入管理单位。